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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宜昌汽车客运中心站资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2021-09-18 16:09发表时间:2021-09-18 16:09
(备注:本公告2021年9月18日《三峡商报》登报、湖北三峡旅游集团官网、湖北博恩拍卖有限公司网站公示)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10月9日10时在宜昌汽车客运中心站六楼会议室对下列15处资产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二、竞买须知:
1.标的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标的具体情况、竞买规则等详见《拍卖文件》;
2.竞买人租赁上述资产不能从事与委托人相同的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旅客候车、发车、客票代售、旅游业务、快递、物流服务等;
3.未经过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将资产全部或者部分转租、分租或出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以承包、联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将资产全部或部分交由第三人使用;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场地租赁合同》以及《安全责任协议书》,履行相关义务后方可入驻;
5.所有标的第一年度租金为标的成交价。1号标的年度租金每两年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收取;2号标的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5%收取,3-9号标的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收取;10号标的第二年度租金在第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1%收取;11-14号标的第二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收取;15号标的剩余租期内租金按照第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2%标准收取;
6.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场地租赁合同》后,须提交装修方案申请,并与委托人签订《安全施工协议》,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买受人对租赁资产的改造、装修、增加设施不得损害资产的主体结构,不得对相邻资产造成影响;
7.租赁期内,买受人一旦添附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物,合同到期后则均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不得拆除,并且买受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主张任何装修、装饰物的赔偿或补偿。若委托人要求买受人恢复资产原状的,买受人须无条件执行;
8.租赁期内,因政府规划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资产,造成租赁双方当事人损失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后再参加竞买;
9.竞买保证金交纳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7时(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昌汽车客运中心站,开户行:交行西陵支行,银行账号:4250 7000 1018 1705 7737 8)
三、竞买手续的办理:有意竞买者请携带真实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等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签订竞买协议。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1401室
联系方式:宜昌汽车客运中心站18371714600孟先生
拍卖公司:07176235889 13032728628向女士
网址:www.hbbn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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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