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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租赁权拍卖公告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2021-07-27 08:51发表时间:2021-07-27 08:51
(备注:本公告在《三峡商报》登报、湖北宜昌交运集团官网、湖北博恩拍卖有限公司网站公示)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8月11日15时在湖北宜昌交运松滋有限公司会议室对下列资产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二、竞买须知:
1.标的物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标的具体情况、竞买规则等详见《拍卖文件》。标的物原租赁户对所承租的拍卖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优先权人应按《拍卖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2.竞买人租赁上述资产不能从事与委托人相同的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旅客候车、发车、客票代售、旅游业务、快递、物流服务等。
3.未经过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将资产全部或者部分转租、分租或出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以承包、联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将资产全部或部分交由第三人使用。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产权所有方签订《租赁合同》及《安全责任协议书》,履行相关义务后方可入驻。
5.拟出租资产的租赁期限详见上表,其中第3-5号标的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6号标的第3 年起每2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 。
6.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须提交装修方案申请,并与委托人签订《安全施工协议》,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买受人对租赁资产的改造、装修、增加设施不得损害资产的主体结构,不得对相邻资产造成影响;
7.租赁期内,买受人一旦添附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物,则均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不得拆除,并且买受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主张任何装修、装饰物的赔偿或补偿。若委托人要求买受人恢复资产原状的,买受人须无条件执行;
8.租赁期内,因政府规划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资产,造成租赁双方当事人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后再参加竞买;
9.竞买保缴纳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17时。(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湖北宜昌交运松滋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荆州松滋玉岭南路支行;银行账号:1813029009020029202)
三、竞买手续的办理:有意竞买者请携带真实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等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签订竞买协议。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401室
联系电话:0716-6118119  15027099445(唐)
拍卖公司:0717-6235889  13032728628向女士
网址:www.hbbnom.com


 
                                   湖北博恩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7日